头部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政务公开 > 执法监督 > 安全生产

关于连州金辉塑化填料有限公司整改不合格案调查报告


来源:连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18-08-17 00:00:00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关于连州金辉塑化填料有限公司

整改不合格案调查报告

 

 201871310时许, 我局工作人员对连州金辉塑化填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,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,未一人一档“,未编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等问题,故下达了《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》(连安监责改[2018]-23号)。2018810日,我局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指令对该单位进行复查,发现其除了签订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合同外,其事项均未落实整改,故下达《整改复查意见书》(连安监复查[2018]-21号)。

 2018811,经局领导批准,我局连州金辉塑化填料有限公司整改不合格案进行立案调查。(案号:连安监立〔201839
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
营业执照》统一社会信用代:914418827436849684,企业名称:连州金辉塑化填料有限公司;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;住所:连州市龙坪新圳七0六地质队内;法定代表人:彭文献注册资本:人民币叁佰贰拾捌万元;成立日期:2002108 ;经营范围:生产销售干电池及配件等;发证时间:2016331日。

二、现场检查情况

经现场检查,连州金辉塑化填料有限公司未按连安监责改[2018]-23号指令落实整改工作,具体包括:1.未按规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,未”一人一档“,未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;2.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于2018918日到期,未开展新的检测工作;3.未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;4.未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,无此任命书;5.未能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记录和日常隐患排查台账;6.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危害告知牌未增加未更新;部分操作规程仍未更新未上墙;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;7.已签订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协议,但仍未开展应急演练。针对上述情况,连州市安全监管局现场下达《整改复查意见书》安监复查2018-21号)

三、调查询问情况

201897日,我局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彭文献了解核实情况,并制作了询问笔录,包括调取连州金辉塑化填料有限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和相关人员《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及资料。

、主要证据

1企业营业执照1份(复印件,证明该公司的法律主体);

2整改复查意见书1份(证明检查时该公司存在上述违规行为;

3现场照片1(证明检查时该公司存在上述违规行为);

4询问笔录1份(证明检查时该公司存在上述违规行为);

、违法事实认定

违法事实未按连安监责改[2018]-23号指令落实整改工作

六、处罚建议和法律依据

连州金辉塑化填料有限公司未按连安监责改[2018]-23号指令落实整改工作,具体包括:1.未按规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,未”一人一档“,未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;2.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于2018918日到期,未开展新的检测工作;3.未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;4.未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,无此任命书;5.未能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记录和日常隐患排查台账;6.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危害告知牌未增加未更新;部分操作规程仍未更新未上墙;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;7.已签订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协议,但仍未开展应急演练。

该公司违反了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第十五条的规定,依据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第二十六第六款和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(试行)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 的规定,拟对你(单位)作出警告,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(壹万元整)的行政处罚。

特此报告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调查人:潘俊斌、程晓剑、杜航

2018817

 

footer底部